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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浏览次数: 时间:2017-08-31 08:53:14
近日,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对2017年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拟通过人员进行了公示通告。新基地科技创意产业园3家成长型企业的7名人才分别获得每人6000元的扶持资助,其中东莞市银雁金融配套服务有限公司5人,广东宏泰照明科技有限公司1人,广东网安科技有限公司1人。
根据《关于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“倍增计划”全面提升产业集约发展水平的意见》(东府【2017】1号)和《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试行办法》(东府【2015】114号)有关规定,经个人申请、单位审核、市人力资源部门复核等工作程序,全市共计716名人员(详见附件)纳入2017年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名单。
一、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内部员工即可申请:
1、成长型企业。具体包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,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重点实验室、企业技术中心、院士工作站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,国家“千人计划”入选者、省市创新科研团队、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,大型骨干企业,成长型中小企业,在我市注册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等。
2、东莞市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试点企业(含名誉试点企业)。
二、申请人条件:
1、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,或具有初级以上职称,或在莞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3万元(含)。
2、2015年1月1日之后引进,与所在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,在企业工作时间满1年,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。
3、申请人年龄以引进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,具体为:
(1)本科、初级职称人才年龄不超过30周岁;
(2)硕士、中级职称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;
(3)博士、高级职称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。
4、已落户东莞。
三、补贴标准:
(一)所在企业为成长型企业的,补贴标准为:
1、本科或初级职称:6000元/人;
2、硕士或中级职称,或上年度在莞纳税额超过3万元(含)的人才:1万元/人;
3、博士或高级职称:2万元/人。
(二)所在企业为“倍增计划”试点企业的(含名誉试点企业),补贴标准为:
1、本科或初级职称:12000元/人;
2、硕士或中级职称,或上年度在莞纳税额超过3万元(含)的人才:2万元/人;
3、博士或高级职称:4万元/人。
四、每年申报时间大约在4-6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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